安排
第1天
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地中海号 第1天 离港:20:00请您于指定时间前往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您如有大件行李(手提行李除外)可交给邮轮的工作人员帮您办理托运,他们会将行李送至各位贵客所在的客舱。登船后享用第一顿海上美食,展开你美妙的邮轮旅程。
港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兴沙路4号(地铁4号线南沙客运港站G出口)
第2天
海上巡游第3天
八重山 (日本)靠港时间:14:00 离港时间:22:00温馨提示:以上停靠港时间为当地时间,请务必留意日报最晚回船时间和关闸时间,控制好岸上
游览时间,以免错过登船。
第4天
海上巡游徘徊 ,然后走去自助餐厅或者主餐厅吃个美味的餐。游轮上丰富的活动和设施等待您的光临!都
尽情享受无穷的大海与阳光。移步声 色酒吧和音乐厅 ,随着乐声轻舞飞扬;或到免税店去挑选
自己喜欢的物品 … … 总之, 丰富多彩的娱乐项目会让您惊喜不断!
第5天
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办理离船手续 靠港时间:15:00*以上行程安排可能会因天气、路况等原因做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说明
2、邮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餐食,邮轮上派对,主题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收费的除外);
3、邮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娱乐设施;
4、旅行社责任保险;
5、港务税费950元/人
2、日本观光税1000日元(船上支付,具体以船公司公布标准为准);
3、邮轮停靠港口岸上观光游费用;
4、居住地至码头往返交通;
5、保险: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6、单人入住需要支付200%的船票费用;
7、个人消费以及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提示
本线路产品为散客拼团,会与其他旅游者拼团后同车游玩。
付款、取消及更名规则
1、请于确认舱位后3日内支付全款。若逾期未付,我社将视为取消定位,谢谢合作!
2、更名及取消:旅客取消或者旅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在开航前 15 天允许换人 ,但每舱必须保留一个人
的名字不变, 最终以邮轮公司批复为准,如有换人情况,原有优惠不能再享受,以换名时的优惠政策补差价,
并收每人 200 元的更名费。全部更名视为取消重新预订并根据取消政策收取相应的取消费用。
取消日期
取消扣费
开航前60天或以上取消 收取400元/人损失费
预定出发日前 59 天至 41 天 收取全额团款40%损失费
预定出发日前 40 天至 28 天 收取全额团款60%损失费
预定出发日前 27 天至 14 天 开航前13天(含第13天)至开航当日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 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 收取全额团款80%损失费 收取全额团款100%损失费
4、特殊人士
①孕妇:邮轮规定,由于邮轮上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故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3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超过23周的孕妇报名,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并填写健康问讯表,允许登船证明请随身携带,健康问询表请于登船当天在码头填写签字,并且邮轮公司保留拒绝此客人登船 的权利。
②老年人士:70周岁以上老人参团,必须有直系亲属陪同,并提供健康证明,并签订免责书。
③婴儿:邮轮不接受,至邮轮启航日未满6个月的婴儿的预定申请;
④未成年人:邮轮规定,18周岁以下的乘客为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登船,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a.与父母亲中至少一位同行方可登船,需与父母亲中至少1位同住1间舱房。
b.若未与父母同行,则必须与至少1名18周岁以上的游客同住。同时,须由该未成年游客的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署一份 《未成年人授权书》, 申明已授权该未成年游客的出行,并许可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护。此许可书与签署人的证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一起,须在办理登船手续的同时出示给码头的邮轮工作人员。如未能在登船前出示,可能导致被拒绝登船并不予退款或赔款。
说明
2、邮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餐食,邮轮上派对,主题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收费的除外);
3、邮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娱乐设施;
4、旅行社责任保险;
5、港务税费950元/人
2、日本观光税1000日元(船上支付,具体以船公司公布标准为准);
3、邮轮停靠港口岸上观光游费用;
4、居住地至码头往返交通;
5、保险: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6、单人入住需要支付200%的船票费用;
7、个人消费以及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提示
本线路产品为散客拼团,会与其他旅游者拼团后同车游玩。
付款、取消及更名规则
1、请于确认舱位后3日内支付全款。若逾期未付,我社将视为取消定位,谢谢合作!
2、更名及取消:旅客取消或者旅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在开航前 15 天允许换人 ,但每舱必须保留一个人
的名字不变, 最终以邮轮公司批复为准,如有换人情况,原有优惠不能再享受,以换名时的优惠政策补差价,
并收每人 200 元的更名费。全部更名视为取消重新预订并根据取消政策收取相应的取消费用。
取消日期
取消扣费
开航前60天或以上取消 收取400元/人损失费
预定出发日前 59 天至 41 天 收取全额团款40%损失费
预定出发日前 40 天至 28 天 收取全额团款60%损失费
预定出发日前 27 天至 14 天 开航前13天(含第13天)至开航当日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 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 收取全额团款80%损失费 收取全额团款100%损失费
4、特殊人士
①孕妇:邮轮规定,由于邮轮上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故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3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超过23周的孕妇报名,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并填写健康问讯表,允许登船证明请随身携带,健康问询表请于登船当天在码头填写签字,并且邮轮公司保留拒绝此客人登船 的权利。
②老年人士:70周岁以上老人参团,必须有直系亲属陪同,并提供健康证明,并签订免责书。
③婴儿:邮轮不接受,至邮轮启航日未满6个月的婴儿的预定申请;
④未成年人:邮轮规定,18周岁以下的乘客为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登船,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a.与父母亲中至少一位同行方可登船,需与父母亲中至少1位同住1间舱房。
b.若未与父母同行,则必须与至少1名18周岁以上的游客同住。同时,须由该未成年游客的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署一份 《未成年人授权书》, 申明已授权该未成年游客的出行,并许可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护。此许可书与签署人的证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一起,须在办理登船手续的同时出示给码头的邮轮工作人员。如未能在登船前出示,可能导致被拒绝登船并不予退款或赔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否则,对于旅途中可能出现的因旅游者身体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其他不便出行的情况。
游客须主动诚信告知自身身体状况,若光大国旅发现游客存在不宜出行的身体情况的,有权拒绝接待,敬请谅解。
流程
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
拨打咨询/预订电话 0519-88888100,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预定操作。
付款
- 在线签约:我们把电子合同和认证码发送到您的手机,您在收到短信在手机上进行签字提交,合同有法律效应并在三方备案。
-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
- 门市签约:您可前往线下公司、各营业部网点、社区报名点进行签约付款。
- 网上支付: 支持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及信用卡在线支付。
- 门市付款:门市现金付款,转账支票,刷卡。
- 对公汇款:通过银行将相关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查看账户